永工〔2012〕41号
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
各乡镇、系统工会,各有关基层工会:
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06年10月开展以来,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,得到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,成为工会工作的一个亮点和品牌。为了继续把这项惠及职工的实事好事做好,根据泉州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》(泉工〔2012〕113号),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,是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和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,落实“组织起来、切实维权”的工会工作方针,通过组织的力量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,提升广大职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能力。发动、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,让他们在帮助别人或被别人帮助的过程中,充分感受党和政府、工会组织的真切关爱,以及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。通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,使“送温暖”活动得到创新和发展,使职工维权帮扶工作得到延伸和拓展,对扩大工会组织影响力、增加凝聚力,增强职工队伍的大局意识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乡镇、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,强化责任意识,把职工医疗互助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。要精心组织,强化措施,在巩固前几期参加对象的基础上,积极探索新方法,突出重点,增强工作工作的针对性、时效性,最大限度把职工组织到活动中来,扩大覆盖面,确保完成目标任务。
三、加大宣传,扩大影响。全县各级工会要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情况,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,大力宣传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、方法、相关政策措施及相应的权利义务,使广大职工自觉参与互助活动,并不断扩大其覆盖范围。
附件:1、永春县2013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安排表
2、永春县201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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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