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2-06-20 17:18:44 来源:
县总工会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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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工〔2012〕14号
关于举办“争优杯”电业职工技能竞赛的通知
各有关基层工会:
为提高电力一线生产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,营造学技术、练技能、当能手的良好氛围,促进建设一支具有高度责任感及创新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,县总工会、县供电公司决定联合举办“争优杯”电业职工技能竞赛。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县总工会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“争优杯” 电业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,组委会下设办公室(具体名单见附件),负责竞赛的组织和报名发动工作。
二、竞赛工种、参赛对象
㈠竞赛工种
1、变电运行值班员;
2、配电线路工。
㈡参赛对象
从事变电运行和配电线路岗位工作,热爱电力事业,富有团队精神的职工。
三、组队单位和要求
各有关基层工会可根据专业(工种)组队参加相应工种的竞赛。
1、变电运行值班员:县供电公司由各运维站各选3支参赛队伍,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、5名选手组成。其他有关基层工会可选送1—2支由1名领队、5名选手组成的参赛队伍。
2、配电线路工:县供电公司由各中心供电所和佳亿工程公司各选1支参赛队伍,其他有关基层工会可选送1支由1名领队、6名选手组成的参赛队伍。每个参赛队由1名领队、6名选手组成。
四、竞赛内容
1、竞赛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个部分,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选手的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:理论考试成绩×30%+技能考核成绩×70%。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、评委评分的办法。
2、各工种竞赛方案另行制定。
五、竞赛时间
1、2012年5月为各单位组织发动阶段。
2、2012年6~11月,组织培训、比赛。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比赛。
3、2012年12月,组委会对竞赛进行总结表彰。
六、表彰奖励
㈠个人奖项
对分别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,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,由县总工会及县供电公司颁发奖状及奖金。
㈡团体奖项
对团体前三名给予表彰,授予奖牌。
七、报名地点、日期
1、各参赛队伍向县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,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送“争优杯”技能竞赛组委会。
2、报名截止日期:以各工种竞赛方案为准。
附件:“争优杯”电业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和办公室成员名单
永 春 县 总 工 会
永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
2012年6月14日
附件
“争优杯”电业职工技能竞赛组委会和办公室
成员名单
一、竞赛组委会成员
主 任:吕秋燕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主席
副主任:车 鸣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
委 员:黄永平 县总工会副主席
吴良土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
胡志学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
许志敏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
二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设在县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
主 任:吴良土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
成 员:吕德兴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人力资源部主任
余桂珠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
李启才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主任
陈毅强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主任
谢建超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副主任
刘华诚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变电部主任
陈丹跃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变电部主任助理
蔡晓晖 县总工会经保部
王海蓉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专责
刘巧妹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干事